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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人:宝洁应该为不诚信买单

我们很能体会宝洁不得已的沉痛心理。宝洁的本意并不希望如此——他们3月7日发表的声明显示他们一点没有错;他们3月9日的声明再次重声自己没有错;甚至在3月25日他们致网友的公开信中,依然认为南昌市的检测“结果证明了我们在较早前的两份声明中所阐述的观点(是正确的)”。

由此可见,宝洁直至自己承认广告夸大宣传,即虚假广告,并表现出欲与原告私下和解,即心虚退让的时候,依然认为自己并没有错。既然宝洁没错,那就是控告他们的原告错了?是中国消费者错了?或是诸多的社会舆论错了吗?

看来宝洁还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。宝洁危机之所以步步升级,主要是因为他们没有最基本诚信的态度。南昌原告坦言是因为宝洁的员工态度恶劣才愤而将其告上法庭,郑州消费者主要也是因为宝洁的恶劣态度,而准备控告宝洁。可以说,宝洁危机的直接导火索就是态度问题;而本质才是夸大宣传,折射其质量与宣传不相符的实质隐患。宝洁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这个问题,可是令人遗憾的是,宝洁即便认识到问题,也没有改正问题的诚意。

既然宝洁广告属于夸大宣传,自然就欺骗了广大消费者;被欺骗的消费者提出合理的退货、赔偿理应是基本的权利,竟然遭到蛮横的拒绝。宝洁不诚信的态度另外还表现在,危机爆发之初无根据地猜测是有人陷害,又搬出产品代言人来声援,后又指责《今日安报》相关报道"纯属捏造"、"与事实严重不符",还对美国dfa警告作出牵强的辩解等。此一系列不诚信的行为,不仅加深了宝洁自身的危机程度,更说明他们对中国消费者缺乏基本尊重的态度。

态度虽然不能决定一切,可至少能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。正因为宝洁始终未能表现出尊重消费者的态度,才致使其被告对象逐个增加,被告原因也逐项增多;才会由sk-ii迅速殃及到宝洁旗下其它的产品,使其销售量一落千丈。宝洁正在严重失血,却为何得不到消费者起码的同情和谅解(消费者不可能理解欺骗过他们的人)?一句话,就是因为宝洁不诚信,不懂得尊重中国的消费者。

宝洁尽管财大气粗,知名度极高,他们很可能真有什么危机公关的高招,甚至使得法院判决和庭外讲和都朝他们有利的方向发展。但只要他们继续不尊重消费者的态度不改,继续不表现出基本诚信的姿态,那么,他们即便赢得了官司,也仍然赢不得人心和市场。如果他们一味将危机公关手段停留在技术层面,而不是从良心发现,那么他们很可能走上一条危机公关的不归路。

sk-ii究竟会招致怎样的命运?宝洁究竟能在中国支撑多久?这个问题主要看宝洁对中国消费者的态度,亦即取决于宝洁自己。他们如果连骗走的货款都不给退,连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伤害也不给赔,甚至还一脸无辜地一再声明自己是如何的正确;那么他们必将为自己的不诚信付出更大的代价。